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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总第477期(2014.07.26-201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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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有效维护海外商标权之渠道
文/ 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朱刚琴
 

  随着世界市场经济全球化脚步进程的加快,维护海外商标权益已成了愈来愈多国内走向国际化商家/企业的关注热点。作为代理国内组织进行海外商标注册数量占领先优势的知识产权公司专业代理人之一,从逐年增多的国内企业问起并办理海外商标注册并维权的趋势来看,经济有效维护海外商标权是越来越多国内商家/企业的关注焦点。

  从最规范有力度维护品牌权益的角度来看,在全球每一个国家/地区分别注册商标并逐一打击侵权进行维权无疑是最常见有效的维护海外市场权益的方法。然而,逐一国家进行商标注册并维权往往费用不菲,通常会令部分海外生意刚刚起步、海外商标注册资金投入力度有限的商家/企业有点犹豫不定。针对这些商家/企业,从经济有效维护海外商标权的视角出发,特撰此文:

  一、监控侵权的经济途径

  1、商标查询:商标查询的主要作用是查看在先申请/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通常查询会被国内企业作为提前了解并规避新商标注册风险的手段。然而,商标查询的结果也可以透露是否有第三方趁国内商标权人不备时偷偷抢注商标的信息,包括新申请的和已注册的商标,甚至是企业自身已注册而被遗忘的商标。较多企业通过查询了解了被侵权的意外信息,如“圣象”、“LONCIN”等。众所周知,一般商标查询费用会比商标注册费用低廉。因此,进行商标查询是针对性地了解某个国家被侵权状态以及注册风险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建议国内商标权人要充分利用这一通过查询监控侵权的通道;

  2、全球商标监测:了解商标注册规则的商家/企业往往知道商标监测这一服务,商标监测即针对监测目的国查看是否有被官方机构公告中的实际属侵犯他人商标权的申请中商标。该监测的对象是刚提交申请的还未完成注册的各国商标(无公告制度国家/区域除外);因此,监测行为较商标查询监控的范围狭窄些。当然,有人提到若逐一国家进行监测,则每个国家/地区均会产生通常比商标查询较高的费用,成本有点高昂。针对这一点,我们专门提供了一项全球商标监测服务,即一份监测服务提供至少一年内全球156个国家/区域近似/相同公告商标状况(具体清单后附)。该服务费用仅相当于个别国家进行一件商标查询的费用,非常经济有效;

  3、海外经销商的市场监督作用:很多时候,没有主动进行海外商标保护的品牌所有人第一时间知道己方商标被抢注的信息来自于自己的当地经销商。由于当地经销商对自己代理的品牌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他们往往会关注本地市场上同品牌的竞争对手。因此,除非是经销商自己进行抢注,商标权人可以顺便叮嘱委托的海外经销商关注当地市场的抢注侵权现象,这种免费服务比较经济有效。

  4、消费者的监督作用:该方法在中国市场有广泛的采用,常见操作模式有比如“有奖举报”等,在海外该方式也会有一定的作用。有心节省成本、且有固定海外客户群的商标权人,可以有选择地参考使用该途径。

  二、注册商标的经济途径

  常规的商标注册途径为逐一国家进行商标注册,注册后即在注册目的国/区域受保护。这种商标注册作用虽最为有效,但由于全球有两百多个国家地区,每一个国家/地区单独进行注册的话,对于某些国内企业来说费用确实有点高。从纯粹节省成本的角度出发,为帮助国内商标申请人通过有限的成本最大化地扩大商标注册受保护范围,现对各种现有的国际商标注册组织联盟进行介绍;通过这些联盟组织注册商标,能够为商标注册人节省一定成本。常见的商标注册联盟组织如下(后附各联盟组织成员国/区域清单):

  1、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马德里商标申请是最常见并被大量申请人采纳接受的一种申请模式,通过该组织注册商标范围可遍及全球各洲。通过该国际联盟组织注册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国内商标局帮忙向国际局仅递交一次申请,不出国门即可以选定任意一个或多个缔约国提交商标申请。另外,申请费用基本只用交纳一次即可(日本、加纳为特殊收费分两次除外)。

  当然,相对单一国家申请,马德里申请也有其明显的缺陷,比如说缔约国有限、受国内基础申请影响(中心打击原则)、由于申请不够灵活比单一申请下发驳回概率高等。但单纯从节省费用的角度出发,如果国内商标注册人意向商标注册国较多,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确实能够为很多国内申请人省一份“薪”。

  2、欧洲联盟(简称欧盟)商标注册

  顾名思义,该组织主要针对欧洲国家。一份欧盟商标申请可以将商标受保护范围延及欧洲28个国家,相较各个成员国逐一进行申请,欧盟申请也能够帮申请人节省一大笔费用。

  另外,通过欧盟组织注册商标,官方不会基于在先近似/相同商标权利驳回注册申请,也增加了商标注册受保护的容易度。因此,对于海外市场主要在欧洲的商家/企业来说,欧盟商标申请制度可堪一大“福音”。

  3、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商标注册

  出于弥补非洲部分国家基于国情原因并无专门的商标机构、无法进行商标注册保护这种缺陷的目的出发,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应需而生。因此,该组织较大的特点是,不像马德里、欧盟申请可以任选通过联盟组织或单一国家两种方式进行商标注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是在其成员国内进行商标保护的唯一途径。

  对于主打市场立根于“第三世界”的国内商家/企业来说,非洲知识产权组织为其提供了一个便捷的广泛获得商标保护权的渠道。

  4、安第斯共同体组织商标制度

  这种制度对于国内商家/企业一般相对较陌生。严格来说,该组织并非一个协助注册商标的联盟,成员国也比较少,目前仅有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和秘鲁四大成员。

  然而,根据《安第斯条约》规定,任何利害关系人可以基于其在任一安第斯成员国的在先注册/申请商标对其他成员国的处于公告期内的在后申请商标提出异议或反对。简而言之,任一成员国的商标注册能够起到在这四个成员国间阻碍他人注册近似/相同商标的效用。对于需节省成本的国内申请人来说,如果打算在这四个成员国寻求商标保护,可以较早的先申请一个国家商标,等到资金宽裕后,再弥补其它三个成员国商标注册缺陷也为时不晚。因此,该组织也为国内申请人低成本寻求最大化商标保护范畴提供了一个便利空间。

  以上是从最经济有效途径解析帮助国内发展中商家/企业最大化领域争取并维护海外商标权的简要总结,希望为正在走向国际化的国内品牌权人能够带来一定的帮助。为支持国内品牌国际化发展,衷心鼓励国内商标权人积极进行海外商标注册保护。

  附件:各联盟组织成员国/区域及全球监测服务涵盖范畴清单

  1、马德里国际注册(截止至2014年3月共93个成员组织):

  中国、阿尔及利亚、阿尔巴尼亚、捷克共和国、吉尔吉斯坦、列支敦士登、斯洛文尼亚、俄罗斯联邦、黑山共和国、纳米比亚、保加利亚、英国、挪威、瑞典、冰岛、日本、巴林、安提瓜和巴布达、乌兹别克斯坦、欧盟、以色列、叙利亚、墨西哥、卢旺达、亚美尼亚、克罗地亚、拉脱维亚、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圣马力诺、莱索托、比荷卢、利比里亚、丹麦、希腊、芬兰、韩国、阿曼、博茨瓦纳、美国、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加纳、BES群岛、新西兰、印度、突尼斯、奥地利、伊朗、西班牙、匈牙利、意大利、摩洛哥、摩纳哥、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格鲁吉亚、土耳其、新加坡、立陶宛、赞比亚、库拉索、菲律宾、哥伦比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摩尔多瓦、塞拉利昂、莫桑比克、斯威士兰、肯尼亚、葡萄牙、爱尔兰、爱沙尼亚、澳大利亚、土库曼斯坦、马达加斯加、圣马丁、波斯尼亚-黑塞哥维亚、塞尔维亚、前南斯拉夫马基顿共和国、塞浦路斯、瑞士、德国、法国、不丹、波兰、古巴、蒙古、埃及、越南、朝鲜、苏丹。

  2、欧洲联盟组织(截止至2014年3月共28个成员组织):

  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英国、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托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

  3、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截止至2014年3月共17个成员组织):

  科摩罗、喀麦隆、贝宁、布基纳法索、中非共和国、刚果、乍得、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象牙海岸)、马里、毛里坦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赤道几内亚。

  4、安第斯共同体(截止至2014年3月共4个成员组织):

  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

  5、全球商标监测服务覆盖的区域(截止至2014年3月共涵盖156个国家/区域):

  美国, 阿富汗, 阿尔及利亚, 安道尔, 安圭拉岛, 安提瓜和巴布达, 阿根廷, 亚美尼亚, 阿鲁巴, 澳大利亚, 奥地利, 巴哈马, 巴林, 孟加拉, 巴巴多斯, 白俄罗斯, 伯利兹, 比荷卢, 百慕大群岛, 不丹, 玻利维亚, 博茨瓦纳, 巴西, 英属维尔京群岛, 文莱, 保加利亚, 布隆迪, 柬埔寨, 加拿大, 开曼群岛, 智利, 中国, 哥伦比亚, 哥斯达黎加, 克罗地亚, 古巴, 塞浦路斯(希腊区), 捷克, 丹麦, 多米尼克, 多米尼加共和国, 厄瓜多尔, 埃及, 萨尔瓦多, 爱沙尼亚, 欧盟, 福克兰群岛, 斐济, 芬兰, 法国, 冈比亚, 巴勒斯坦(加沙), 巴勒斯坦(约旦河西岸), 格鲁吉亚,德国, 加纳, 希腊, 危地马拉, 圭亚那, 海地, 洪都拉斯, 香港, 匈牙利, 冰岛, 印度, 印度尼西亚, 伊朗, 伊拉克, 爱尔兰, 以色列, 意大利, 牙买加, 日本, 约旦, 哈萨克斯坦, 肯尼亚, 韩国, 科威特, 吉尔吉斯斯坦, 拉脱维亚, 老挝, 黎巴嫩, 莱索托, 利比里亚, 利比亚, 列支敦士登, 立陶宛, 澳门, 马达加斯加, 马拉维, 马来西亚, 马耳他, 毛里求斯, 墨西哥, 摩尔多瓦, 摩纳哥, 蒙特塞拉特岛, 摩洛哥, 莫桑比克, 缅甸, 纳米比亚, 新西兰, 尼加拉瓜, 尼日利亚, 挪威,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 阿曼, 巴基斯坦, 巴拿马, 巴布亚新几内亚, 巴拉圭, 秘鲁, 菲律宾, 波兰, 葡萄牙, 波多黎各, 卡塔尔, 罗马尼亚, 俄罗斯, 圣基茨和尼维斯, 圣卢西亚, 圣马力诺, 沙特阿拉伯, 塞舌尔, 塞拉利昂, 新加坡,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 南非, 西班牙, 斯里兰卡, 苏丹, 苏里南, 斯威士兰, 瑞典, 瑞士, 叙利亚, 台湾, 坦桑尼亚(坦噶尼喀), 坦桑尼亚(桑给巴尔), 泰国,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突尼斯, 土耳其, 乌干达, 乌克兰, 阿联酋, 英国, 乌拉圭, 乌兹别克斯坦, 委内瑞拉, 越南, 也门, 塞尔维亚, 赞比亚, 津巴布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