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talen Attoneys at Law
   
上一期 | 总第25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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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局禁止瑞士型权利要求
 

  欧洲专利局扩大上诉委员会已裁定不再允许瑞士型权利要求。

  所谓的瑞士型要求已经使用了大约25年,瑞士型权利要求是指覆盖某种已知的物质或化合物的第二种或随后的医学用途(或指征)的权利要求,也称为瑞士型的用途权利要求,但欧洲专利局扩大上诉委员会在2月19日做出的决定中说,他们对于接下来的欧洲专利协定的变化已不再重要。

  申请人需在决定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执行新规则。委员会说:“未来申请的相关日期为申请提交日期,如果已要求优先权,就是优先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