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出台了《晋城市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办法》,旨在鼓励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提高晋城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促进晋城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办法》规定了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实行“重点支持、择优资助”的原则,重点资助发明专利申请;明确了每年的5月为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申报期;确定了资助的范围主要包括向我国或外国申请专利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专利申请代理费及其它专利申请的费用;并对专利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设定了标准:经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发明专利每件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2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1000元,申请外国专利的,每件资助1至3万元,未经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按实际缴费的金额资助。同时,《办法》还明确,申请资助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资料和凭证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或恶意套取资助资金的,不予资助,已资助的费用全部追回,并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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