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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总第18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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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奖励专利获权企业政策
 
  日前,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原企业创标准和品牌奖励办法进行修改,出台了区内企业获得专利的奖励办法,补充了有关获得专利的奖励规定。该办法对获得外国专利、国内发明专利的企业组织,每项专利将给予3万元奖励,对拥有有效专利数达20件以上的,给予2万元奖励。

  新修改奖励办法标题上增加了“专利”,奖励的范围包括获得中国的三类专利和外国专利。其中,对获得外国专利、国内发明专利并应用于开发区生产活动的企业组织,每项专利给予3万元奖励;对拥有有效专利数(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之和)达20件(含20件)以上并应用于开发区生产活动的,给予2万元奖励。此外,该办法还规定对开发区获得专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相关部门,按不超过受奖项目所获奖金的20%,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从开发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开发区科技创新资金中列支。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这项新政策,主要还是为了引导企业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增加区内的知识产权拥有量,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项奖励办法的出台,将极大的调动开发区企业的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推动开发区知识产权工作迈上新台阶将产生积极作用。

  今年年初,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曾经出台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创标准和品牌奖励办法》,奖励的对象包括有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际标准起草单位以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唯独没有有关获得专利的奖励。三月份,武汉市知识产权局派出业务骨干专程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帮助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在短短的三个月时间内,他们对开发区知识产权拥有的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拟出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知识产权状况调查报告。这份调查报告引起开发区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决定对原企业创标准和品牌奖励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并补充有关获得专利的奖励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