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自主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快速增加漯河知识产权总量,扶持和保护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全面提升全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快创新型漯河建设,根据国家、省、市等有关文件要求,漯河市人民政府于11月2日正式出台了第一个知识产权政策性文件《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意见》共分七个部分:一、充分认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三、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四、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五、加大执法力度,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六、健全服务体系,拓展知识产权服务领域;七、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此次出台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县(区)政府要建立知识产权工作领导机构,安排专门人员,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同时,《意见》明确规定了要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从2008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专利申请资助,知识产权工作的宣传、培训和行政执法,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市场前景广阔的专利项目产业化实施补助,对优秀专利项目、优秀发明人的奖励,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意见》对知识产权保护、转让、专利授权中的个人利益分配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提高发明人、设计人创新的积极性创造了条件。
此《意见》的出台,对加强全市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整合各方面资源、推动漯河市知识产权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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