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副局长于2025年8月4日发布了一份“关于美国专利法第101条下评价权利要求保护主题适格性”的备忘录,主要涉及软件相关发明创造,包括涉及人工智能(AI)和机器学习(ML)相关发明创造是否符合101条授权主题的判断。
该备忘录主要面向在2100/2600和3600技术中心工作的审查员发布,借鉴美国专利审查指南MPEP第2106条,并以之前针对人工智能(AI)的专门指南和近期联邦巡回法院判例为基础,主要提醒审查员应该限制过于宽泛的“心理过程”理论,比如,将涉及特定人工智能模型或硬件实现的权利要求归类为心理过程,而不去思考人类思维实际执行的限制,如评估、主观判断或提供意见等,并重申了关于101条的驳回门槛,审查员仅应在权利要求很可能(超过50%)不具备授权资格的情况下,才可依据101条发出驳回通知,单凭不确定性不足以构成101条驳回的充分理由,所有驳回理由都必须有符合MPEP的优势证据标准的支持,并且符合紧凑审查原则的要求。
除此之外,该备忘录还提醒审查员必须整体评估权利要求,考虑所有限制如何相互作用,而不是孤立地分析它们。对于列举司法例外的权利要求,审查员应确定该权利要求是否将例外融入实际应用,例如改进计算机功能或其他技术领域,或是否在通用技术环境之外施加了有意义的限制。即使权利要求中未明确列举此类改进,说明书也应支持此类改进。
本次备忘录提高了涉及人工智能AI等软件类发明专利适用101条的驳回门槛,如果申请人在撰写权利要求中,能够将技术解决方案清晰地融入实际应用中,则很有可能避免不必要的与101条相关的驳回。虽然本次备案录没有提及USPTO的最新操作方式,但是这些澄清的内容很有可能减少人工智能类边缘案件与101条相关的驳回数量,对于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申请人来说,应是一个利好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