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代理某公司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成功无效相对方关于鞋底的外观设计专利,为客户的关联诉讼程序提供了强大助力。
基本案情
此前,专利权人某自然人在与集佳客户公司的诉讼纠纷中,要求集佳客户公司停止侵权,并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本案中,市面上存在与涉案专利较为相似的在先销售产品,在涉案专利申请日前,小红书平台上已有笔记公开了该在先销售产品的外观细节。基于此,集佳团队采取时间戳公证对该笔记进行取证,并专门对小红书平台的内容发布与修改机制进行了验证,当用户对小红书笔记的内容进行修改时,小红书笔记的发布时间也会同步更新。最终小红书笔记的真实性被合议组采信,并据此成功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
亮点小结
小红书、朋友圈、QQ空间等网络证据的真实性和公开性认定是专利确权程序中的难点,网络证据通常需要从记载网络证据的互联网运营平台的资质、管理机制等方面即可推定是否存在生成、存储、传输、保存、提取等环节的篡改可能性,进而可判断其客观真实性,以及从笔记的发布内容、发布对象判断其在专利申请日前的公开状态。
本案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小红书是一款国内较为知名的分享生活方式和消费体验的平台,其用户注册后即可以自行上传发布笔记至互联网,笔记发布后末尾显示的时间为其发布时间,用户对其发布的笔记修改后的笔记末尾会显示‘编辑于……’以表明最后编辑时间。”据此,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了小红书网络证据的真实性。此外,国知局认为,“虽然小红书笔记有可见范围的选择,而且可以随意切换不留痕迹,但本案涉及的笔记内容是关于产品推介,具有明显的与人分享的意愿,其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处于公开状态具有高度盖然性。专利权人提出的质疑,在没有明确反证的情况下,不足以证明推翻该结论。”据此推定该证据已在涉案专利申请日前被公开。本案的处理结果为专利确权程序中网络证据真实性和公开性的认定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