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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9月1日起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官费调整的说明

  文/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杨胜姣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于2025年7月21日发布第3/2025号通知,其中对新加坡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商标、注册外观设计和植物品种保护方面的官费进行了重大修订。在此次修订中,降低了超项费的收费门槛,大幅提高费用,并且在答复审查意见阶段也引入了超项费,但是为了避免重复收费,取消了授权阶段的超项费。这一举措旨在促进创新,鼓励申请人提交简明的权利要求书。

 

  常见问题问答

  1.新的官费政策什么时候生效?

  新的官费政策中,部分费用更新将于2025年9月1日生效,其他费用更新将于2026年4月1日生效(具体生效日期详见附件A)。

  对于在上述生效日期或之后提交请求的专利申请,将适用新的官费政策。对于在生效日期之前提交的请求,将继续沿用旧的收费政策。

  2.此次费用更新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a. 提高了《专利合作条约》(PCT)检索费和初步审查费;

  b. 提高了专利续展费,以鼓励释放不良知识产权;

  c. 提高了专利权项超项费并降低门槛,以鼓励提交简明的权利要求书;

  d. 将专利超项费的支付时间从授权阶段改为答复审查意见阶段;

  e. 提高某些修改费,以鼓励高质量的申请;

  f. 提高某些延期费,以阻止不必要地延长IP申请程序。

  3.关于超项费,新旧官费政策有何重大变化?

  (1)将超项费的收费门槛从20项降低至15项;

  (2)针对所超出的每项权项,超项费从40新加坡元提高至80新加坡元;

  (3)将超项费的收取从授权阶段改至答复审查意见阶段。

  4.如何确认申请是否超项以及如何计算超项的数量及费用?

  在新官费政策中,超项费的收费门槛为15项。在审查报告请求/检索和审查报告请求阶段、答复审查意见阶段或补充审查阶段,只要权项数量(需减去在前一阶段中已审查过的权项的数量)超过15项,皆会被视为超项。

  例如,在提交审查报告请求时的权项数量为20项,则超5项,应支付超项费5*80=400新加坡元);

  在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时的权项数量为23项,则超3项,应支付超项费3*80=240新加坡元(虽超出了8项,但其中5项已在提交审查报告请求时收取了超项费,故只收取3个权项的超项费);

  在答复第二次审查意见时的权项数量为21项,则不收超项费(虽超出了6项,但超出的6项已在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中审查过);

  最终授权时的权项数量为21项,则不收取超项费(新政策中已取消权项超项授权附加费(于2026年4月1日生效))。

  (更多示例请参考附录A)

  注意:新加坡知识产权局不会退还任何在申请过程中支付的超项费。

 

  费用更新详情见附件A。

  附件A:费用更新

  A.专利费更新

  B.商标费更新

  C.注册外观设计费更新

  D.植物品种保护费更新

  E.听证会和调解费更新

  F.版权费更新

  G.跨知识产权费更新

 

  A.专利费更新

  i.自2025年9月1日起,增加PCT检索费和初步审查费。

表格

说明

当前费用(SGD)

新费用(SGD)

PCT国际检索/补充检索请求

(a)检索费(PCT细则16)

(b)检索附加费(PCT细则40.2)

(c)补充检索费

$2,240

$2,350

PCT国际初步审查请求

(a)初步审查费(PCT细则58)

(b)初步审查附加费(PCT细则68.3)

$830

$900

  ii.自2025年9月1日起,续展费增加。

表格

说明

当前费用(SGD)

新费用(SGD)

PF15、PF20

(a)支付续展费

(b)根据专利恢复而支付的逾期续展费

专利第5、6或7年

$165

$176

专利第8、9或10年

$430

$460

专利第11、12或13年

$600

$640

专利第14、15或16年

$775

$830

专利第17、18或19年

$945

$1010

专利第20年

$1,120

$1,200

专利第20年之后的每一年

$1,380

$1,470

PF15

在登记簿中完成登记后支付续展费,以确保专利许可将在以下年份依法获得

专利第5、6或7年

$82.5

$88

专利第8、9或10年

$215

$230

专利第11、12或13年

$300

$320

专利第14、15或16年

$387.5

$415

专利第17、18或19年

$472.5

$505

专利第20年

$560

$600

专利第20年之后的每一年

$690

$735

  iii.自2025年9月1日起,更新PF11(检索和实审报告请求)和PF12(实审报告请求)的超项费和门槛。从2026年4月1日起,对于2025年9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PF11、PF12和PF12A(补充审查报告请求),将超项费支付从PF14(授权阶段)改为PF13A(答复审查意见阶段)。

表格

说明

当前费用(SGD)

新费用(SGD)

PF11、PF12

针对检索和实审报告请求或实审报告请求的超项费和门槛

超过20项权项,每项权项$40

超过15项权项,每项权项$80

PF13A

针对书面意见答复或修改邀请答复的超项费和门槛

对于2025年9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以下请求:

(a)检索和实审报告请求(PF11);

(b)实审报告请求(PF12);

或(c)补充实审报告请求

注:PF13A超项费将不适用于2025年9月1日之前提交的PF11、PF12或PF12A请求。

对于2025年9月1日之前提交的PF11、PF12或PF12A请求,PF14的现有超项费将继续适用。

$0

自2026年4月1日起,超过15项权项,每项权项$80

PF14

发放授权证书请求的超项费和门槛

对于2025年9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以下请求:

(a)检索和实审报告请求(PF11);

(b)实审报告请求(PF12);或

(c)补充实审报告请求(PF12A)。

注:对于2025年9月1日之前提交的PF11、PF12或PF12A请求,PF14的现有超项费将继续适用。

超过20项权项,每项权项$40

自2026年4月1日起$0

  iv.自2025年9月1日和2026年4月1日起,增加审查复核报告费。

表格

说明

当前费用(SGD)

新费用(SGD)

PF12B

审查复核报告请求

$1,420

自2025年9月1日起$2,150

自2026年4月1日起$3,200

 

  C.注册外观设计费更新

  i.自2025年9月1日起,增加修改费。

表格

说明

当前费用(SGD)

新费用(SGD)

D5

申请修改注册外观设计的申请

$45

$60

  

  E.听证会和调解费更新

  i.自2025年9月1日,起延期费增加。

相关IP

表格

说明

当前费用(SGD)

新费用(SGD)

专利、注册外观设计、地理标志

HC3

延期请求

$120

$130

  

  G.跨知识产权费更新

  i.自2025年9月1日起,延期费增加。

相关IP

表格

说明

当前费用(SGD)

新费用(SGD)

注册外观设计、地理标志

CMS

延期请求

第一次请求

$0

$25

第二次庆祝

$0

$50

第三次以及后续请求

$50

$75

  鉴于以上列出的专利官费在新政策实施后将大幅提高,2025年9月1日对于在新加坡申请专利的申请人/专利权人来说是一个重要节点,在该日期前后提交的相关请求、答复审查意见以及续展费支付所收取的费用差额较大。如果专利申请涉及上述阶段,可将提出请求/答复审查意见/支付日期尽量提前至2025年9月1日,以减少费用支出。

 

  附录A-适用超项费的示例

  A.对于2025年9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PF11或PF12请求(检索和实审报告请求或者实审报告请求)以及于2026年4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PF13A(答复审查意见):

 

场景1

场景2

场景3

PF11或PF12的权项限额

15项

15项

15项

PF11或PF12的权项数量

18项

15项

12项

PF11或PF12的可收费权项

3项

0项

0项

PF13A的权项限额

15项

15项

15项

第一次PF13A的权项数量

20项

20项

12项

第一次PF13A的可收费权项

2项

5项

0项

第二次PF13A的权项数量

19项

25项

14项

第二次PF13A的可收费权项

0项

5项

0项

PF14的权项限额

无

无

无

PF14的权项数量

19项

25项

14项

PF14的可收费权项

无

无

无

  以场景1为例

  在新官费政策中:

  针对检索和实审报告请求时的权项的限额为15项,如果申请人在提交检索和实审报告请求时的权项数为18项,则将对超出的3项收取权项超项附加费(即3*80=240新加坡元);

  针对答复审查意见时的权项超项附加费的限额为15项,如果申请人在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时的权项为20项,则对另外超出的2项收取权项超项附加费(即2*80=160新加坡元)(虽超出5项,但其他3项已在提交检索和实审报告请求时支付了权项超项附加费);

  如果申请人在答复第二次审查意见时的权项为19项,无需支付权项超项附加费(虽超出4项,但超出的4项已在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时支付了权项超项附加费);

  针对授权阶段的权项,不设限额,并且不再收取权项超项授权附加费(因为已在前面的各阶段对超项权项收取了权项超项附加费,避免重复收费(于2026年4月1日生效))。

 

  B.(无变化)对于2025年9月1日之前提交的所有PF11或PF12请求(检索和实审报告请求或者实审报告请求):

 

场景1

场景2

场景3

PF11或PF12的权项限额

20项

20项

20项

PF11或PF12的权项数量

23项

18项

18项

PF11或PF12的可收费权项

3项

0项

0项

PF13A的权项限额

无

无

无

第一次PF13A的权项数量

25项

25项

18项

第一次PF13A的可收费权项

无

无

无

第二次PF13A的权项数量

25项

25项

17项

第二次PF13A的可收费权项

无

无

无

PF14的权项限额

20项

20项

20项

PF14的权项数量

25项

25项

17项

PF14的可收费权项

2项

5项

0项

  以场景1为例

  在目前的官费政策中:

  针对检索和实审报告请求的权项的限额为20项,如果申请人在提交检索和实审报告请求时的权项数为23项,则将对超出的3项收取权项超项附加费(即3*40=120新加坡元);

  针对答复审查意见时的权项,不设限额,故不收取权项超项附加费;

  针对授权阶段的权项超项授权附加费的限额为20项,如果授权权项为25项,则对另外超出的2项收取权项超项授权附加费(即2*40=80新加坡元)(虽超出5项,但其他3项已在提交检索和实审报告请求时支付了附加费)。

 

  C.(无变化)对于2025年9月1日之前提交的所有PF12A请求(补充审查请求):

 

场景1

场景2

场景3

PF12A的权项限额

无

无

无

PF12A的权项数量

23项

18项

18项

PF12A的可收费权项

0项

0项

0项

PF13A的权项限额

无

无

无

PF13A的权项数量

25项

25项

18项

PF13A的可收费权项

无

无

无

PF14的权项限额

20项

20项

20项

PF14的权项数量

25项

25项

17项

PF14的可收费权项

5项

5项

0项

  以场景1为例

  在目前的官费政策中:

  针对补充审查请求的权项,不设限额,故不收取权项超项附加费(23项);

  在答复审查意见阶段,对权项不设限额,故不收取权项超项附加费(25项);

  在授权阶段,权项限额为20项,如果授权权项为25项,则对超出的5项收取权项超项附加费(即5*40=200新加坡元)。

 

  官方通知及商标、植物品种保护、著作权费用的调整详见官网链接:https://www.ipos.gov.sg/news/news-collection/circular--fee-upd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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