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集佳周讯 > 2017年 > 集佳周讯2017年第26期 > 知识产权史上的今天 > 2009年7月1日《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
EN  日本语  韩国语
上一期 | 总第623期(2017.07.01-2017.07.07)
  • 首页
  • 行业动态
  • 集佳动态
  • 热点聚焦
  • 法眼观察
  • 论坛博览
  • 知识产权史上的今天
2009年7月1日《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

  最高法院印发《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规定要求自7月1日起,对涉及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一、二审案件,由北京市有关中级法院、北京市高级法院和最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

©2016 Unitalen Attorneys at Law    免责声明